5.5 质量记录的管理
5.5.1 收集、整理
a. 在每一项质量活动/过程结束后,该项质量活动/过程的负责人应将该项记录整理后交相关部门。
b. 质量记录的主管部门,根据工作需求,将质量记录复制后分发至有关部门。
5.5.2 查阅、借阅
a. 已归档的质量记录,借阅时应填写《文件借阅登记表》。
b. 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,可查阅其质量记录。
c. 所有记录的原件一律不借给公司以外的单位/人员。
5.5.3 质量记录的标识、贮存和保护
a. 各相关部门 广州ISO认证标准,每年1月份时对上年的质量记录按类别装订成册,做好名称、部门、时间等标识,保存在适当的地方,以便于查阅,并注意防虫鼠、防潮等工作以防止质量记录的损坏、变质和丢失。
采用其它媒介的质量记录,也应有相应的贮存条件,如磁盘等,必要时复制备份。
5.6 外来质量记录的控制
5.6.1 供应商提供的物资 广州ISO认证证书范本,其有关的质量记录,由物控部向品质部移交。由品质部管理。
5.6.2 顾客的质量投诉 广州ISO认证,由营销部移交品质部,由品质部进行管理。
5.6.3 其他外来记录由相关部门保存。
5.7 质量记录的检索
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质量记录进行定期的整理、归档,并编制质量记录清单或台帐,以便于查阅和检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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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5.5.5 产品包装
a) 按照相关的包装作业指导书进行包装;
b) 按规定要求在产品包装的适当位置做好标志。
7.5.5.6 产品的防护
a) 在生产过程中,对设备零部件以及现场物资实施管理,必要时采取专门保护措施;防止损坏;
b) 按产品特性及说明进行保护 广州ISO认证证书样本,并将产品分门别类地堆放,以明确区分产品,防止错用、错发、丢
失或损坏。
7.5.6支持性文件
《生产过程控制程序》
《标识可追溯性控制程序》
《产品防护控制程序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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